垃圾分类运营怎么做的,谁有具体的方案?
垃圾分类运营怎么做的,谁有具体的方案? |
粤能环保是国内最专业的智能垃圾分类运营解决方案供应商,即能给垃圾分类运营商提供全套的智能垃圾分类设备,还有多个成功的垃圾分类运营样板供客户学习参观,也可以帮助运营商提供培训和手把手的辅导。 智能垃圾分类首先就要配制智能分类垃圾收集点,的那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的配置要求: 1)智能设备必须具备:收集容器容积不小于1000L,但必须满足日常投入垃圾使用。收集容器材质应坚固耐用,造型和外表配色美观,每个回收容器配备防雨设施(防雨棚),便于雨天居民投放;智能设备操作程序统一、规范、便捷(本公司智能投递程序或APP软件不宜超过一个,版本可更新);自动称重计量、自动定位、自行检测、故障报警、垃圾满溢报警、数据实时传输、远端实时查询管理、手持巡检和APP终端查看、远程视频监控传输、自动积分兑换(可自动积分并可免费或积分兑换分类垃圾袋)、投递准确倒查等功能;设备需加装照明设备; 运行模式以人工、智能相结合,积分累积兑换奖品或其他等; 产品升级更新和故障维修不能超过4小时;功能可更多或更完善(太阳能供电功能可选)。收集容器须按有害、餐厨、可回收、其它垃圾种类进行设置。所有设备满足三年正常使用要求。 智能垃圾分类运营设备的使用不局限于本小区居民注册使用。 2)设置的积分兑换机须具有功能:可以播放垃圾分类宣传内容、发布小区分类数据及通知消息、查询个人积分情况,支持居民用分类积分直接兑换商品(兑换内容须报采购人审核); 3)智能分类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小区出入口或明显位置,并设有醒目标识,数量须根据小区户数所产生垃圾量或自然小区实际布局情况按需增加: ①1000户以下精品小区设置不少于1组智能收集容器,但应满足小区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 ②1000户以上精品小区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不少于2组智能收集容器,应满足小区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 ③每个精品小区配置相应的积分兑换设施,可通过不同方式兑换,兑换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分类垃圾袋,食品类物品不在兑换范围之内,但应满足或符合小区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 ④每个单元楼门前或适当位置设置不少于一组餐厨、其它垃圾收集容器,或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已设置的垃圾箱房集中收集。 (3)垃圾分类运营公司负责引导社区垃圾分类,收运作业按相关规定执行 ①有害垃圾。社区、物业公司、运营公司引导居民源头准确分类并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废旧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包裹后投放;废弃药品应连带包装一起投放;杀虫剂等压力罐装容器,应破孔后投放。 区垃圾管理所负责日常巡查,投放到一定量后利用有害垃圾收运车就近清运至有害拉圾暂存点集中存放,收集到一定数量后,危废处理企业定期或由作业单位联系后清运至相应处理场(厂)进行集中处理。 ②可回收物。社区、物业公司、运营公司引导居民源头准确分类并投放至可回收物分类收集设施。投放到一定量后,由运营公司或商务部门备案的物回企业统一回收转运和集中处理。物回公司每月将回收物品来源、种类、重量等相关数据分别报送至区商务局汇总。小区运营公司每月将相关数据报送至所在社区,由各街道办事处汇总后报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 ③易腐垃扱(含餐厨垃圾)。社区、物业公司、运营公司引导居民源头准确分类并投放至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区垃圾管理所负责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每月报送相关数据。小区运营公司每月将相关数据报送至所在社区,由各街道办事处汇总后报区城市管理委。 ④其它垃圾。社区、物业公司、运营公司引导居民源头准确分类并投放至其它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4、项目实施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垃圾分类管理经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合法招收使用员工,全权负责所属员工的管理使用和教育培训及后续事项的协调解决,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社会保险及福利。依法加强员工队伍管理,按规定时间在岗作业,不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卡、要等问题,不发生与采购方相关的有责纠纷,不发生违法行为,不发生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 (3)根据住建部生活垃圾经验值测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KG/人.天,按每户3人测算,每500户居民每天产生垃圾量约为1500公斤,借鉴其他城市实施方法,在一定区域范围内(1个自然小区)进行督导巡查约需要1个人员完成,在相应区域范围内配置多名督导人员时,约合2-3个自然小区配备1名管理人员,负责协调管理,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工标准,引导自觉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和节约使用财政资金的角度,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等参加,降低运营公司劳动量,逐步减少人力,真正实现行为自觉和发挥智能设备优势。依此,要求供应商派项目组人员须按每区域配备1名区域管理员,每500户不少于1名专职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个别小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方案要求配备,2000户以上区域配备2名区域管理人员,每日上岗督导巡查人员不少于2人,运营公司合理调配在岗时间为每周40小时,每日8:00-9:00、17:30-19:00必须有人在岗,其他工作时间可巡查垃圾箱房和辖区内四分类桶等设施垃圾投放情况。如任务变动需要时也可临时调整工作时间,同时供应商须按实际情况也可自行招聘垃圾分类志愿者作为辅助指导人员,所有分类收集及指导人员应统一着装,文明作业及指导; (4)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要求供应商撤换不合格的人员,所有人员变更均须报采购人审核备案。 (5)运营公司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小区内居民垃圾分类进行引导和宣传,按垃圾分类的标准指导居民准确投放各类垃圾,做好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小区物业做好垃圾分类设施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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