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垃圾分类,刻不容缓
智能垃圾分类,刻不容缓
早在2017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确定46个重点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截至目前,46个重点城市均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多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初见成效。
在零废弃联盟政策顾问、环境史博士毛达看来,《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制定了路线图,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大的政策环境很重要,有了政策基础其他工作才能推进”。
据毛达介绍,自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中提出垃圾要强制分类后,政府方面就体现出了落到实处的决心和意志,“这是近年来,中国在垃圾分类方面最根本的变化”。
5月29日,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方面建议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分类投放是垃圾产生者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有人提出,未来在条例修改过程中,要提高个体的违约成本,让市民在更严格的管理过程中习惯成自然。王灿发对此表示认可。他认为,只有设定“违约成本”,才能有谴责违法者的根据,才能要求市民按照条例去实施,“如果不把分类投放作为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和义务,就没办法强制要求市民遵守”。
“但不能让老百姓去分类细化,应让垃圾收集和处理单位或专门机构进行细致分类。让每个老百姓细分类可能很难,普通市民只要能做到干湿分类,或者再扩大一点,进行可回收废物和有毒有害废物分类即可。垃圾分类和监督工作应该由环卫部门来管。”王灿发说。
在王灿发看来,从理念到行动,各方要如何对症下药,真正让市民心甘情愿接受垃圾分类制度所带来的“不方便”,“教育和强制缺一不可。现在市民之所以会认为垃圾分类‘不方便’,是因为垃圾分类会增加劳动或相关费用。此外,要进行引导,并给予适当奖励,这样就能促进市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不过,也有的人不在乎所谓的奖励或鼓励,这种情况需要有惩罚措施加持,应该规定相关责任”。
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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