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有新意见了!
日前,《关于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综合提升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印发,为进一步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
《意见》明确:
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综合提升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50%;
2024年覆盖比例达到70%;
2025年覆盖比例达到90%。
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到2025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更加优化,基本形成“全程分类全覆盖、分类收运全覆盖、回收网络全覆盖、资源利用全覆盖、数字监管全覆盖”。
浙江接下来要完成哪些主要工作任务?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机制以及物业企业、环卫部门、志愿者和居民等协同推进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投放体系建设。建立操作简单、方便易学、管控有效的农户分类机制,解决农户愿分、会分、准确分的问题。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和再生资源回收品种目录。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合理配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增加易腐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配置,提高新能源收运车辆比例,并接入智慧监管系统。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到2024年底,“抛、冒、滴、漏”不合格运输车辆全部完成升级改造或更换,到2025年底,所有的分类收运车辆实现车载定位、转运实时监控等全覆盖。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到2024年底,所有老旧中转设施完成提标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所有农村均建有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清洁环保、管理规范的收集点。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线路。科学设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专线,推行定时定点与预约相结合的收集模式。推行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建立“不分不收、不分不运”倒逼机制和行业自律监管机制。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提升
合理布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站点。科学测算相适应的服务区域、人口和垃圾量,适度集中,保证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覆盖范围最优化。
抓好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迭代升级。全面排查评估现有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设施运行状况,对于成肥(产出物)质量不达标的设施,要加快推进设施升级改造。迭代升级第一轮资源化站点。科学选择处理技术路线。提高易腐垃圾成肥质量。进一步加强设施设备检查检测,确保外排废水、废气、废物符合相关业内标准。建立健全易腐垃圾肥料化产物施用技术规范和标准。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再生循环体系建设
完善回收网络。乡镇和农村按照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并合理配备回收设施和管理人员。设置废旧物资交换交易平台。到2024年底农村回收站点覆盖面达80%,到2025年底达100%。
创新回收模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细化品种定向回收;针对小家电、手机等,鼓励生产、销售企业承担回收处理责任;针对过期药品等,鼓励农村医疗服务机构建立过期药品回收网点。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到2024年底,全省培育农村生活垃圾再生回收企业60家;到2025年,全省培育有实力的农村生活垃圾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100家以上。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数字监管体系建设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资源一图展示。推进接入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数字化平台,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全链条信息化监管网。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储运处全流程监控系统。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产生与收运处置各环节紧密衔接的全流程监控机制。建立健全成肥(产出物)管理清单制度。
建立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到2025年,“互联网+可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全覆盖。
《意见》还明确,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建设纳入生活垃圾治理、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美丽浙江、健康浙江等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成绩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
最近浏览:
相关产品
相关新闻
- 粤能模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 2022-01-19
- 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提速增质,成效初显 202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