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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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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2022-11-17

   日前,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3年,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完成50%以上。“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增长速度初步得到控制,主要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稳步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到2025年,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全部完成。“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初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智能化的“无废襄阳”新模式,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10日


   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要求,结合襄阳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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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要求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战略,统筹襄阳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建设美丽襄阳、率先实现绿色崛起注入绿色动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解决突出关键问题。着眼襄阳都市圈建设,立足打造引领汉江流域发展、辐射南襄盆地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联结中西部新通道的核心枢纽节点,辐射带动“襄十随神”城市群发展的建设目标,以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切实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等方面为重点,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

  2.坚持系统推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一体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3.坚持统筹协调,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与同期各项发展规划协同融合,统筹工业、农业、生活、建筑、危险废物等领域各类固体废物全流程管理,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4.坚持创新驱动,促进全民共建共享。加强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体系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模式,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培育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倡导“无废”理念。发挥园区、骨干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全社会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完成50%以上。“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增长速度初步得到控制,主要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稳步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到2025年,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全部完成。“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初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智能化的“无废襄阳”新模式,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

  (四)建设指标

  根据《“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结合襄阳市固体废物管理重点领域需求、发展阶段、技术经济条件、发展优势等实际情况,构建由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48个三级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

  (五)实施范围及时限

  方案实施范围为襄阳市全部行政辖区,方案编制基准年为2020年,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

  1.健全政策制度标准体系

  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工业园区高标准建设的意见》(襄政办发〔2022〕5号),完善规划布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集约高效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重点产废行业和企业为重点,明确企业源头减量途径、方法,提出相应激励支持措施。严格项目入园标准,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处置总量等作为项目准入的重要指标。开展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工作,建立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和涉废指标倒逼机制,定期以“单位产值固体废物产量”等指标对重点产废工业园区进行考核。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加强对固体废物种类、数量、综合利用方式、利用处置企业、产品流向等信息的统计。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统一各部门统计标准、口径和方法,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数据资源,建立系统化、精细化、长效化的统计体系,一并纳入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平台建设。

  建立全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市级各有关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部门牵头,相关企业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面了解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引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和应用,拓展产品推广渠道,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区域联合处置、产品跨地区应用。

  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实施方案,强化各领域各层级责任贯彻落实。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推动工业低碳发展,鼓励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电力等重点企业率先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制定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

  加强再生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以《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为指导,从职责分工、回收网点规划、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龙头企业培养、经营者备案、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环节入手,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研究探索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引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参与低价值可回收回收利用

  2.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建设清洁低碳现代能源体系。摸清煤炭消费底数,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量。重点削减非电用煤,适时合理发展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等分布式综合能源供能。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聚焦钢铁、建材、化工、热电等行业,持续开展绿色设计,优化工艺流程,改进技术装备,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以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项目为抓手,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支持谷城县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至0.35吨/万元。

  3.打造绿色低碳工业体系

  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构建绿色供应链。在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开展低碳企业创建。

  创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汽车零部件(动力部件)产业园等工业园区为重点,建设绿色工业园区,在企业、园区之间通过链接共生、原料互供和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为重点,推进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到2025年,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占比达到100%,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18%以上。

  推进绿色矿山、“无废”矿区建设。总结绿色矿山建设经验,贯彻落实《湖北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鄂自然资函〔2021〕81号),结合发展实际,将辖区内符合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的纳入当年任务清单管理。严格对照《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2-2018)等9项行业标准,推动新建、生产矿山达标建设。到2025年,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以上。

  4.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结合减污降碳要求,在化工、建材冶金、纺织印染、表面涂装、印刷等重点企业,“双超双有”(超过国家标准排放污染物,超过总量要求排放污染物;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以及高能耗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其他行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审核试点。到2025年底,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达到60%。

  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依托,推动谷城经济开发区、老河口经济开发区、襄城经济开发区和襄阳磷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枣阳钢铁制造工业园、襄阳(宜城)精细化工产业园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完善循环产业链条,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5.提升综合利用能力和监管水平

  严控增量,有序减少存量。按照“控制增量、消化存量、逐步平衡”的原则,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省政府下达的磷石膏综合利用年度目标任务。到2025年,新产生的磷石膏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产消动态平衡。推进磷化工企业优化重组,加快磷化工产品结构调整、提档升级,确保磷化工产业安全、持续发展。统筹推进磷石膏和其他矿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25%。

  加快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粉煤灰、冶金渣、炉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支持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探索磷石膏在路基修筑、生产建材、生态修复、土壤治理、井下充填回填等领域规模化利用。到2025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6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0%。

  加强资源利用产品推广。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产品交易平台,组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招商推介会,开辟产品销售新途径。建立健全磷石膏制品及应用标准体系,研究磷石膏产品质量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纳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范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尾矿库(堆)安全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快完成尾矿库污染防治和“三磷”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系列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违规堆放、防渗措施不到位、渗滤液收集池不能有效收集、监测井建设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等问题。加强大宗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管理,运用先进设备和科技手段,强化非现场监管。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对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情况进行核查、审计,提高监管精准度和精细化水平。利用物联网监控平台,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有台账、运输有管理、消纳有追溯”。

  6.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完善“三位一体”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完善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集散交易市场为纽带,加工利用基地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关闭、转移现有不符合空间布局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交易市场和加工利用基地。

  鼓励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推行“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实现线上交投、线下回收。在居民小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试点示范,定点收集,定时回收

  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玻璃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依托废旧资源再循环综合利用、工业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汽车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等项目,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补链、强链。选择一批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扶持培育为资源循环利用龙头企业。推进谷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老河口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

  (二)推动农业循环发展,促进主要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加强农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制度建设

  建立农业固体废物全流程管理制度。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管理、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方面,出台相应制度文件,推广源头减量及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固化产生利用模式,明确农户、合作社、经营商、生产商、政府等各方责任。完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考核制度。

  完善农业固体废物监管制度。加强规模以下畜禽粪污污染监管,畅通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严格控制地膜市场准入,杜绝厚度在0.01毫米以下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流入市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农膜产品行为,开展废旧农膜回收执法检查,处罚违规处置农膜行为。

  2.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发展有机产业。推进“中国有机谷”建设,加快有机产业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标准化示范园创建,建设一批规模大、标准化程度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有机产业示范园。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以品牌化示范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提升耕地质量。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建立市级耕地质量保护示范区和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示范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污修复工作,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集成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提高病虫害统防统治水平,持续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化。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新型肥料和施肥技术,建设水肥一体化应用示范区,提高化肥利用率。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重点引导南漳县实施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鼓励将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生产的商品有机肥用于作物种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农药化肥施用量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3%,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

  3.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推广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建立特色循环农业模式,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支持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广“五山模式”,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循环农业经济。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小区),推进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在西南山区和鄂北岗地推广种养结合的“循环型林下经济”。在规模化养殖场形成“畜-沼-林”“畜-沼-果”“畜-沼-菜”“畜-沼-茶”等生态养殖产业链。在畜牧业重点区域,推行清洁养殖,实现粪污源头减量。

  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规模养殖场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新建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养殖专业户对粪污进行干湿分离,建设雨污分流设施,按规模建设固体及液体粪污贮存池。散养户粪污堆积腐熟发酵达到无害化处理并就近就地还田。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探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在畜禽养殖聚集区建立粪污处理中心,实行粪污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依托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县(市、区)项目,对开展粪污收集处理、粪肥施用到田等专业化服务的市场主体予以奖补扶持。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

  提升病死畜禽收运及无害化处置能力。分区分级建设病死畜禽收集点和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到2025年,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4.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鼓励使用秸秆收割粉碎一体化、旋耕埋茬等机械化还田农机,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加强农机技术指导,规范使用秸秆腐熟剂。探索秸秆还田长效机制,引导有机肥生产企业开展秸秆粉碎直接还田试验示范。

  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广农作物收割、捡拾、打捆为一体的机械化联合作业,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与专业合作社、秸秆收储运企业等签订秸秆收储运协议。

  推进秸秆多元化利用。研究推广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和基料化技术,开展技术示范及推广应用。推进秸秆生物质能源利用,指导大型能源公司及秸秆固化成型企业实施秸秆发电、秸秆固化工程。配套完善农村能源综合服务体系,依托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秸秆气化、秸秆沼气、固化成型等工程及输气网。扩大秸秆微贮、青贮加工饲料利用规模,实现就地饲料化利用。到2025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5.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利用

  推进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收运网络建设。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网络,构建由政府、企业、农户共同参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贮存场所。农业重点区域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仓储试点项目,在全市逐步推广。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有偿回收机制。

  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责任延伸制。由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回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利用。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

  (三)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1.推进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倡导“无废”理念。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发展共享经济,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流通,将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广“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大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推动可降解替代产品应用,加强废弃塑料制品回收利用。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广可循环绿色包装应用。开展汉江沿线、水库湖泊沿岸塑料垃圾专项清理行动。全面启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到2025年,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宾馆、酒店、民宿禁止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制定“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建立“无废城市细胞”考评体系,引导各类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2.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

  建立襄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增建智慧环卫模块,建成涵盖涉及城市环卫作业保洁各方面的数据采集、定位跟踪、日常巡查、作业考核等信息,实现“一个平台、一套数据、多级联动、多维考核”综合智慧化管理。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构建市、县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干湿分类为基础、节点细分为补充、回收利用为导向”的分类投放系统。修编《襄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构建环卫设施分类体系,推动智慧环卫平台建设。制定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和网上预约收运制度。到2025年,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制定年度垃圾分类清运工作方案,确定收运站点、频次、时间和路线,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推行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方式。实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制度,规范有害垃圾收运管理,试行有害垃圾定期或预约收运制度,推广封闭化收运。到2025年,生活垃圾年清运量达到170万吨。

  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因地制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建设规模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规范回收站点和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绿色分拣中心、交易中心,探索建设一批塑料废弃物和废旧纺织品规范收集设施、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3.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补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建设一批重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幅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置,形成以焚烧为主的处置格局。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70%。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85%。

  开展生活垃圾填埋设施综合环境治理。加强填埋场监督管理,对填埋场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建设,督促填埋场对填埋区垃圾及时覆盖、渗滤液全部收集全部达标处理,加强填埋场封场规范管理,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

  4.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利用率

  推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合理利用餐厨垃圾制取生物柴油、沼气、土壤改良剂、生物蛋白等产品,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的“梗阻”问题。

  优化餐厨垃圾运营模式。探索建立餐厨垃圾全链条利用处置体系,鼓励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参与餐厨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运营。

  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统筹谋划做好地沟油等废弃油脂专项处置工作,建立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管理系统,实现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统一运输、科学处理。

  5.加快污泥综合处置能力建设

  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广污泥深度脱水工艺。建设大型脱水污泥利用示范基地,引进培育一批污泥资源化利用企业。

  加大市政污泥处置能力。城市河道清淤底泥在满足进厂要求的情况下,就近进入市政污泥处理设施进行处置。完成一批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到2025年,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城镇污水污泥填埋处置量下降60%。

  (四)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体系,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

  1.完善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体系

  完善建筑垃圾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建筑工程建筑垃圾排放限额标准,引导各类建筑工程对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方案进行优化。编制建筑垃圾消纳场专项规划,梳理和规划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加强对已审批实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日常监管,规范建筑垃圾消纳行为。

  建立建筑垃圾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科学布局、运输路线合理选择、建筑垃圾收运制度有效落实。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分类、运输、资源化实现一体化监管。加强建筑垃圾填埋场监管力度,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2.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

  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工艺手段。引进临时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环保土体稳定技术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艺,探索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2%。

  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力度。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和磷石膏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的通知》(襄住建〔2021〕94号)中关于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推广应用要求。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出台再生产品使用标准和工程使用部位名录,明确各类再生产品的适用标准。

  拓宽建筑垃圾处置资金来源。探索设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与综合利用专项行动资金,重点支持违建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与综合利用。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

  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加大绿色低碳建材推广力度。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绿色建材。确保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执行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认定,开发和应用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

  加强绿色建材技术创新。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研发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

  加大对发展绿色建筑的资金支持,重点支持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项目实施。

  (五)推动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与全面安全管控

  1.强化统筹协调与规范管理

  建立区域协同处置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联防联动制度,完善应急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预警、协同管控和联动治理新格局。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出台危险废物收运包装容器、贮存场所标准化建设相关规范文件,规范统一危险废物产生端的运输包装规格,建设一批危险废物标准化贮存示范项目。

  2.强化源头防控

  严格环境准入。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降低环境风险。严格危险废物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管理,密切追踪危险废物的产生、利用、处置动态。

  推进源头减量。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依法落实危险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将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相关信息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下降到0.0042吨/万元。

  3.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

  建设小微企业与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开展“互联网+”服务,搭建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网上预约平台,扩大社会零星分散源危险废物的有效收集范围。结合机动车维修行业区域分布、收储运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布局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收运网络。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工业园区内建立统一的收集设施,在有条件的高校集中区域推动设立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试点。到2025年,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保持100%。

  加强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在枣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襄州区7个县(市、区)布局建设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设施,补齐县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短板。探索“村收集-镇集中-县转运”的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体系。到2025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保持100%,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保持100%。

  4.补齐处置产能错配短板

  补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科学制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优化调整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结构布局。支持大型企业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高自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能力。严格把控处置能力饱和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缺口较大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填埋处置量下降10%。

  5.强化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与环境监管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管理,完善废物分类收集、运输贮存过程中的污染监测及应急措施。建立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动态管理档案,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和日常监管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定期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或责令问题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深入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完善环境应急响应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及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技术队伍、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提升应急装备水平。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进行赔偿。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环保信用与信贷挂钩、媒体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大幅度提升环境违法成本。

  (六)推动固体废物精细化综合管理与三产发展协同融合

  1.健全管理制度体系

  制定责任清单,厘清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固体废物分类分级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完善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推动全社会监督。

  2.构建技术示范模式

  依托科研单位,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研发、技术评估、推广等工作,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加强产学研合作,发挥协同处置效应,打造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示范区,促进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

  3.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企业竞争、市场选择作用,重点培育绿色发展骨干企业,激励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政策。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立足襄阳市静脉产业园发展规划,重点培育一批可解决突出固体废物处置问题的环保企业集群。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绿色环保领域,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等提供融资服务。

  4.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完善信息管理,打通多部门固体废物相关数据,搭建大数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数据共享机制。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治理排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将“无废城市”建设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考核机制,将建设成效和考核结果纳入政绩考核,作为干部任用选拔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的技术优势,依托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借鉴“11+5”试点城市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建立定点帮扶工作模式,协助建设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指导“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推进。邀请行业专家团队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指导,对磷石膏、循环经济等领域进行专题研究,形成问题解决方案。针对固体废物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专项培训和研讨,分享经验模式和相关技术进展,及时有效解决面临的难题。

  (三)强化资金支持

  统筹运用相关政策,支持建设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公共设施。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无废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激发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度,使“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

附件:1.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

3.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4.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1

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太晖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吴 烨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王 芳 市政府副市长

龙小红 市政府副市长

李新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徐 冰 市政府副市长

付劲松 市政府副市长

张学林 市政府副市长

张方晶 市政府党组成员

张宇辉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成 员: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襄阳海关、市邮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襄阳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人。


  “无废城市”建设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副市长张学林同志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蔡金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无废城市”创建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考核等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设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无废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


来源 | 北极星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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