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10万元,9月23日截止!深圳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
日前,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关于征求《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原文如下: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9月16日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深城管规〔2019〕4号),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即于2022年11月1日到期。《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的续期工作已列入《深圳市城市管理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五年计划(2021-2025)》《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为于2022年11月前完成续期,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结合开展该项工作产生的问题和目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修改形成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和“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9月13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lzxjsb@cgj.sz.gov.cn,邮件主题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7号市分类中心211室,冉艳睿收,联系电话:2511558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
1、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的通知(深城管规〔2019〕4 号)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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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的通知(深城管规〔2019〕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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