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四五” 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塑料作为一种重要的基础材料,已经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影响挑战。塑料本身并不是污染物,塑料污染的本质是塑料垃圾泄漏到土壤、水体等自然环境中且难以降解,带来视觉污染、土壤破坏、微塑料等环境危害。塑料污染治理是世界性难题,近年来已上升为全球焦点话题。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下为发改委发布的相关政策解读,跟着小编来了解看看吧~
解读之一
开展全链条治理 筑牢
塑料污染防治的坚固堤坝不朽
塑料作为人类的伟大发明之一,自诞生以来快速运用到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给人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塑料制品废弃后如果处置不当,泄漏到自然环境中,则会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极大危害。目前,塑料污染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环境问题。塑料本身并非污染物,塑料污染的本质是不可降解的塑料垃圾泄漏到土壤、水体等自然环境中带来视觉污染、土壤破坏、微塑料等环境危害,塑料污染治理的核心是筑牢塑料向环境泄漏的坚固堤坝。
《方案》旨在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筑起防止塑料向环境泄漏的一道道“堤坝”。
一、源头减量,推动塑料生产消费环节“瘦身”
塑料性能优异、成本低廉,在各类产品生产中广泛使用,可谓是身影“无处不在”。但长期以来,由于广大企业和消费者主体责任不明确、节约意识不强,导致商品过度包装依然“泛滥”,各类一次性塑料制品浪费现象比较普遍。这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广、价值低、收集难,成为塑料污染治理的“难点”和“痛点”,因此必须从源头上减少其生产和使用量。
在产品设计生产环节,《方案》提出要积极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提高材质均一化程度和产品的易循环、易回收性,方便塑料制品使用后的回收和再利用。
在塑料流通消费环节,《方案》提出要推动商品零售、餐饮、住宿等传统商贸服务领域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使用减量。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外卖等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平台规则。大幅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提升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
塑料制品具有资源性和环境性双重属性,如果能对废弃塑料进行很好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就会变成新的资源,从而减少对原生资源的消耗;如果不能进行有效回收,因为其不可降解的特点,泄漏到环境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因此,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另一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强化废弃塑料的回收利用,变“塑料垃圾”为“再生资源”。据行业协会统计,目前我国每年回收利用各类塑料近1900万吨,在提供优质工业原料的同时,与使用原生资源相比,可减少约45%的污水排放和60%-70%的能耗。
在回收和清运方面,《方案》提出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规范化水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在再生利用方面,《方案》提出要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发布废塑料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引导相关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在无害化处置方面,《方案》提出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推动难以再生利用的塑料垃圾能源化利用,实现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
三、补齐短板,让各类塑料垃圾“无处遁形”
塑料垃圾,特别是塑料袋、塑料吸管等一次性塑料垃圾,体积小、重量轻,再加上一些人还有乱丢垃圾的陋习,被风一吹很容易散落到环境中。在一些江河、胡泊、水库等重点水域,海湾、河口、岸滩等滨海区域,村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田间地头等农村重点区域等垃圾收集设施不完善的地方,露天塑料垃圾污染仍比较常见。旅游景区也存在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现象,成为塑料污染治理的短板。
为补齐塑料垃圾收集处置短板,《方案》聚焦江河湖海、旅游景区、农村等重点区域,提出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做到“应清尽清”,确保“看得见”的塑料垃圾尽快消除,力争重点水域、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和村庄历史遗留的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对于一些老旧生活垃圾填埋场历史存留的“看不见”的塑料垃圾,《方案》也提出要推动既有填埋场与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进行协同焚烧处置,防止时间长了泄漏到环境中。
四、共治共享,凝聚政府、企业和公众合力
塑料污染治理涉及到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不仅需要政府加大治理力度、统筹规划,也需要企业主动作为、履行责任,更需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主动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塑料制品说“不”,对各类替代产品多一些包容和理解,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方案》提出,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引导公众养成绿色消费习惯,最终形成塑料污染治理的社会化推进体系。
塑料污染治理不只是禁止生产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塑料微珠、超薄农膜等产品,也不仅仅是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而是从全链条的角度,构建起生产消费环节减量化使用,回收利用环节最大化再生循环,末端处置环节全量化安全处置的系统治理体系,最终让这种人工合成材料因人类活动而“生”,也因人类活动而“灭”,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塑料制品使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之路。(作者:张德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体改所副研究员、副处长)
解读之二
强化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
整治 多措并举守护绿水青山
塑料垃圾清理主要指清理在自然环境中存留的塑料垃圾,从而减少其对自然和人文景观、生态环境以及人体健康的影响。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提出了要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的要求。近日发布的《方案》则对于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进行了进一步细化部署,为“十四五”时期开展该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泄漏到环境中的塑料垃圾造成了“白色污染”。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8年的一份报告称,全世界总计生产的90亿吨塑料制品中,被循环利用的只有9%,约12%被焚烧,其余79%最终堆积在垃圾填埋场或进入自然环境中。难以降解的塑料垃圾每年造成数十万海洋动物的死亡,还以微塑料、塑料碎片等形式进入食物链,影响人类健康。这些数字不一定准确,但是反映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如何处理日益严重的泄漏到环境中的塑料垃圾,成为各国必须面对的一个严峻课题。
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还有大量塑料垃圾积存在江河湖海、田间地头等自然环境中。这些露天塑料垃圾不但影响公共景观,也会污染水环境、土地环境。特别是遇到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和洪水灾害后,大量塑料垃圾被冲刷到河道、堤岸、海滩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露天塑料垃圾清理难度较大,且容易反弹,需要各地区高度重视,部门之间加强协调,增强预防措施和源头治理措施。
为解决露天塑料垃圾顽疾,《方案》部署了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这一主要任务,明确了江河湖海、旅游景区和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方案》要求实施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以及海湾、河口、岸滩等滨海区域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力争重点水域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增加海滩等活动场所垃圾收集设施投放,提高垃圾清运频次。督促船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收集、转移和处置塑料垃圾。
二是深化旅游景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管理机制,增加景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投放,推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及时清扫收集景区塑料垃圾。通过强化对游客的教育引导,倡导文明旅游。实现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
三是深入开展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将清理塑料垃圾纳入村庄清洁行动的工作内容。对散落在村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田间地头、巷道公路等地的露天塑料垃圾进行清理,推动村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方案》明确了以上三项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的部门责任,细分了任务,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概括而言,三项清理整治工作主要有以下特色和创新之处。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此前虽然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江河湖海、旅游景区、农村塑料垃圾问题都有一些相应的机制和举措,如河湖长制、“清四乱”行动、村庄清洁行动等,但部门协作仍需加强。《方案》强调要发挥现有工作平台的作用,落实各环节主体责任,并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大大强化了《方案》的可操作性。
二是注重因地制宜。江河湖与海洋塑料污染问题不同,旅游景区以及农村地区的问题不同,南方北方、东部西部各地,乃至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的问题也不相同,《方案》强调不用一刀切的措施来加以解决,而是针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举措。各地区在具体落实时,也要明确相应的清理整治目标,一地一策,形成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区域清理策略。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江河湖海、旅游景区和农村地区塑料垃圾问题非常容易反弹,单次清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方案》对于三项清理整治工作都要求构建长效机制,使得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解决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这一顽疾。
实施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工作有助于抓住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推动“十四五”塑料垃圾治理整体目标的实现,取得“水清岸绿”的实实在在成效,守护绿水青山。(作者:王学军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
解读之三
大力发展再生塑料行业 推
进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塑料的品种多,综合性能优良,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塑料的人均消费量也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我国已经成为了塑料原料生产、制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国。据统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我国塑料产量为1亿多吨,规模以上塑料制品产量超过7600万吨。
塑料的巨大消费带来了大量的塑料废弃,但不是所有的塑料废弃物都会产生污染问题,绝大部分塑料材料都具有可再生性。回收废塑料不仅能解决塑料污染问题,而且可以为工业生产提供可观的原材料,进而减少石油开采。因此,大力发展再生塑料行业,构建科学精准的塑料废弃物管理体系,合理管控塑料废弃物、消解处置压力、提升资源化利用比例,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塑料污染问题,也有助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近日,《方案》部署了“十四五”时期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工作。针对回收利用环节,《方案》提出了“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这一重要任务。
一、我国再生塑料行业发展基础较好
一是我国废塑料回收再生网络覆盖广且规模庞大,废塑料回收再生量逐步增长。据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测算,2017-2019年,国内废塑料回收再生量持续稳步增长,废塑料物理回收率一直在30%以上。2019年国内废塑料回收再生量约为1890万吨,较2018年增加了60万吨,增幅为3.3%。回收额约为1000亿元。虽然因全球疫情影响,但预计2020年国内废塑料回收再生量仍会保持在1600万吨左右。同时中国的再生塑料行业拥有着最完整的产业链、最精细的行业分工、最丰富的行业经验、最完善的产品应用、最多样化的运行模式。
二是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逐步绿色转型。近年来,我国塑料再生利用行业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许多规模较小、污染较大的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加工企业被关闭,正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一批较大规模的再生塑料回收交易市场和加工集散地,并不断发展成回收加工集群化、市场交易集约化的绿色经济。再生塑料产品也已在纺织、汽车、包装、电子电器等各领域广泛应用,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对全球再生塑料贡献进一步增强。我国从来没有向其他国家输送过废塑料,本土处理率达100%。同时,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处理全世界废塑料,仅在2013-2017年5年间,我国处置了进口废塑料达3660万吨,为世界废塑料污染治理做出了巨大贡献。禁止固体废物进口政策实施后,我国的贡献并没有停止,国内部分再生塑料企业到东南亚、日韩、欧美等国家投资建厂,将我国废塑料回收处理的经验和技术带到各国。我国再生塑料行业正在逐步从“全球废塑料资源+国内再生加工”的传统模式转变为海外投资再生加工与国内废塑料循环再生利用的双驱模式,再生塑料行业的全球影响力和贡献进一步增强。
二、“十四五”时期我国再生塑料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虽然我国再生塑料行业发展总体良好,但仍然存在整体回收利用率偏低、城乡发展不均、规模化不足等问题。“十四五”时期再生塑料行业应当根据《方案》“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这一主要任务,完善城乡统筹,进一步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推动“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更大成效,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是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方案》瞄准提高城镇回收率,提出“要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在大型社区、写字楼、商场、医院、学校、场馆等地,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同时,加强旅客运输领域、电子商务、外卖等领域的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
二是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方案》聚焦加强农村塑料废弃物收集,提出农膜回收行动、农药包装回收行动,支持和指导种养殖大户、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灌溉器具、渔网渔具、秧盘等废旧农渔物资回收利用。
三是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方案》提出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加强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对小散乱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防止二次污染。同时完善再生塑料有关标准,鼓励塑料废弃物同级化、高附加值利用。
四是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塑料垃圾在土壤中难以降解,防止未来潜在的废塑料污染,必须尽可能减少废弃物的填埋。《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补齐焚烧处理能力短板,大幅减少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同时,加强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规范日常作业,防止历史填埋塑料垃圾在环境中泄漏。
“十四五”时期大力发展再生塑料行业是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路径之一,能够实现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和全产业链综合减碳。同时,我国进一步完善自身塑料废弃物管理体系,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水平,也具有重要的国际示范作用,将为全球塑料污染治理提供“中国智慧”。(作者:王永刚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秘书长)
解读之四
科学认识可降解塑料等塑料替
代产品 引导相关产业有序发展
随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塑料替代产品需求不断增加,相关产品广受社会关注,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和挑战。近日发布的《方案》则对于科学稳妥推广替代产品进一步部署,为“十四五”时期相关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生物降解塑料是塑料替代材料中的一种,是指在土壤、海水、淡水、堆肥等环境条件下可被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完全降解变成二氧化碳(CO2)或/和甲烷(CH4)、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等的一类塑料。目前已经产业化的生物降解塑料类型主要包括聚乳酸(PLA)、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AT)、聚羟基链烷酸酯(PHA)、聚碳酸亚丙酯(PPC)等。其中用于膜袋类原料主要为PBAT,用于餐饮具、注塑、纤维的原料主要为PLA。其他类型的生物降解塑料主要应用于高端领域,并随着性能的改善、成本的不断降低,开始在纤维、农用地膜等生活用品领域应用。
随着我国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的不断深入,生物可降解塑料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从产能上看,2020年我国PBAT、PLA年产能分别约为30万吨、10万吨,约占全球产能一半。预计到2025年,我国PBAT、PLA年产能将在700万吨左右和100万吨以上,约占全球产能三分之二以上。从标准上看,生物可降解领域标准正逐步完善,生物降解ISO国际标准检测方法中,我国已等同转化11项。从检测能力上看,能够对生物降解塑料的降解性能进行检测的机构快速增加,国际上被同行或像DIN CERTCO、BPI等认证机构认可的能够检验这些检测的实验室约15个。
但还要清醒看到,各界对可降解塑料的应用领域、降解产物对环境的影响等问题也还有不同认识,目前可降解产业发展仍然面临标准不完善、检测能力不足、后续处置存在短板等问题,在科学研究、产品性能、使用成本等方面仍需持续发力。
从应用领域上看,部分领域的塑料制品要完全回收再利用存在很大难度,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在这些领域推广应用,可大幅降低传统塑料向环境泄漏的风险,是防治塑料污染的重要路径之一。一些难回收的塑料如农业用覆盖物、絮凝剂和水溶性聚合物等,常常从封闭的垃圾处理循环系统中泄漏到环境中去;一些海洋中应用的制品是由塑料制成的(例如渔具),这些制品有时会被遗失或有意放置在海洋环境中。值得注意的是,培养公众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十分重要,不能因为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而形成了随意丢弃的习惯。
从降解产物对环境的影响看,我国正抓紧制定有关国家标准,相关检测能力也在逐步强化。由于泄漏后塑料废弃物所处环境和降解条件是相对复杂的,所以要根据所处环境条件,来建立模拟真实条件的降解率测试方法。相关国际标准模拟的环境主要有堆肥化、淡水环境、海洋环境、土壤环境、厌氧消化环境等,相关检测需测定生物降解过程中释放的生物气体量,通过计算聚合物所含有机碳转化为生物气体的百分比来获得生物降解率。相关ISO国际标准检测方法15项、可堆肥塑料要求1项,这16项标准中我国已等同转化11项,其他国际标准也在抓紧转化。目前我国可进行降解性能检测实验室也已经超过20个,检测能力正在逐步提升。
为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方案》从完善标准、提升检测能力、加大科学研究、合理布局产能等方面进行了部署。《方案》要求,充分考虑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各类替代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完善相关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不同类型可降解塑料降解机理及影响研究,科学评估其环境安全性和可控性。健全标准体系,规范应用领域,明确降解条件和处置方式。加大可降解塑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应用成本。引导产业合理布局,防止产能盲目扩张。加快对全生物降解农膜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大可降解塑料检测能力建设,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规范行业秩序。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并不能简单等同于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促进广大消费者不用、少用一次性制品才是政策应有之义。让我们共同减少一次性制品的使用,适度消费,绿色消费,为塑料污染治理作出自己的贡献。(作者:翁云宣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工商大学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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